论立法过程中法律草案合宪性的判断标准

被引: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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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斌文 [1 ]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合宪性; 法律草案; 立法过程;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2018.11.006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根据实践梳理立法过程中法律草案合宪性判断标准,有助于从操作层面为我国合宪性审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审查不是狭义上的宪法监督,也不适用合宪性推定原则,性质和立场上的不同导致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判断标准不同于法律的合宪性判断标准。在立法过程中,法律草案的提案机关和审议机关可以采取柔性和隐性的手段,回避对法律草案合宪性的消极评价,也可以根据宪法文本的具体条款,确认法律草案的合宪性或对法律草案进行调整,从而确保和提高法律草案的合宪性。宪法文本作为法律草案合宪性的判断标准具有不确定性,在立法过程中需要平衡文本与现实、政治性与规范性的关系,并理性看待宪法文本失灵的特殊情况,在推进合宪性审查的过程妥善应对相关难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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