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探微

被引: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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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明圣
机构
[1] 江西南昌330013
[2]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关键词
司法解释; 立法化; 成因; 实效评析;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3.02.001
中图分类号
D920.4 [学习、研究];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由于立法技术、历史传统、价值观念、法官思维能力以及司法体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近年来的司法解释日益呈现出“泛立法化”的趋势并成为司法解释的基本模式。解释程序的主动性、解释内容的创制性与解释方式的专断性等是司法解释立法化的主要特征。司法解释的“立法化”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行法律之不足 ,但却无法证成其正当性与合理性 ,并且没有实现其完善法制、维护法制统一、指导法律实施以及增进社会正义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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