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

被引: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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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明楷 [1 ]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表面; 构成要件要素; 意义; 罪刑法定原则;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09.02.007
中图分类号
D924.1 [总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刑法所规定的某些构成要件要素,并不为违法性、有责性提供根据,只是对犯罪分类起作用,这类要素属于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合理确定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对于理解犯罪之间的关系、解释事实认识错误、解决共犯过剩现象以及处理事实不明案件具有重要意义;承认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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