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结构—功能范式的自创生转向的角度考察了社会系统理论从行为到沟通的演变,揭示了语言社会学派崛起的重要意义。通过卢曼改变对法律推理中利益衡量的态度以及提出"他者指涉"概念等学说修正的动向,发现法律议论形成双重结构的必要性和现实可行性,并认为他者指涉以及参照环境进行的语言博弈或许使法律系统远离平衡态,在这种场合有可能导致制度创新。在这里,秩序的反转图形以及第三方评判机制的合理设计具有决定性意义。为此,我们需要在不断生成的社会系统、不断建构的法律秩序的视野里重新探索法社会学的研究范式,把程序指向的法律议论作为切入点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