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乡村发展类型及其乡村性评价

被引: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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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花楼 [1 ]
刘彦随 [1 ]
邹健 [1 ,2 ]
机构
[1]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2]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关键词
乡村重构; 乡村发展类型; 乡村性指数; 中国东部沿海地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7 [地方农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020202 ;
摘要
在界定农业主导、工业主导、商旅服务和均衡发展四个乡村发展类型的基础上,对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乡村发展类型进行了划分。基于乡村对社会具有的功能构建了乡村性指数(RI)以刻划不同发展类型的乡村性强弱,并对东部沿海地区各发展类型的乡村性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东部沿海地区57.6%的县市一、二、三产业得到均衡发展;农业主导、工业主导和商旅服务业主导的发展地域类型分别占总面积的18.64%、11.99%和11.75%;农业主导乡村发展类型中乡村性较强(RI>0.5)的地域占到59.1%;工业主导乡村发展类型中乡村性弱(RI<0.4)和居中(0.4<RI<0.5)的地域分别占到33.4%和42.8%;商旅服务业为主导的乡村发展类型中,大部分地域(42.7%)乡村性弱,乡村性强和居中的地域分别占到27.3%和30.0%;均衡发展类型中乡村性弱的地域占17.2%,乡村性较强的地域占到37%,接近半数(45.8%)的均衡发展类型其乡村性居中。并指出,当今全球化和社会经济重构背景下乡村的多功能性发展和立足当地(Place-Based)的乡村发展模式,使得某些县域的乡村性指数值与其他同类地区差异较大,以及同一乡村性指数值可能对应不同的乡村发展类型。最后提出了中国农业与乡村地理学科领域亟需加强研究的方向和内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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