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中我国能源和气候政策目标:综合评估与政策选择

被引: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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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建雷 [1 ]
段宏波 [2 ]
范英 [3 ]
汪寿阳 [2 ]
机构
[1]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
[2] 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关键词
巴黎协定; 能源气候; 国家自主贡献; 政策协同; 能源经济环境集成建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P467 [气候变化、历史气候]; F426.2 [];
学科分类号
0202 ; 020205 ; 0706 ; 070601 ;
摘要
本文对《巴黎协定》中我国能源与气候目标进行量化评估,考察了碳定价和非化石能源政策驱动下,未来碳排放、能源消费及经济产出(GDP)的演化趋势,得到了实现碳达峰目标、非化石能源比例目标和碳强度目标所需的政策措施与成本,并基于此分析了三种目标和两种政策的协同关系。结果表明,为实现上述目标需采取进一步的政策措施,碳强度目标相对最易实现,碳达峰目标次之,非化石能源比例目标相对最难达成。碳达峰目标的实现路径和成本因政策选择不同而具有显著差异,碳定价和非化石能源补贴的混合政策可以较低成本实现上述目标。特别地,50元/吨CO2和30%非化石能源补贴政策组合可同时实现上述目标,年度GDP损失区间为0. 7%—1. 2%,均化水平为0. 87%。建议我国未来进一步采取减排措施,强化能源与气候目标的协同设计,充分利用碳定价与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政策组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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