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测度与区域比较

被引: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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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娟娟
佘干军
机构
[1] 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 兰州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经济学院
关键词
数字经济; 数字基础; 数字产业; 数字环境; 双循环; 区域协调发展;
D O I
10.14089/j.cnki.cn11-3664/f.2021.08.001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数字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权重逐渐加大,已经成为经济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立足已有研究,融入兼顾衡量区域发展差异的新指标,构建由数字基础、数字产业和数字环境构成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截取2015—2019年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第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多聚焦于短期竞争力的培育,对潜在竞争力的关注度较低,立足当前数字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强化数字环境建设是当务之急。第二,以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为标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划分为三大梯队,依城市群分布形成梯队布局,其中位于第一梯队的北京、上海和广东等三省份分别是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和珠三角城市群的核心城市,第二梯队的省份多为第一梯队三个核心城市的辐射地区。数字经济使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发生重大变化,但依城市群的发展分布为数字经济内循环提供了可能性。第三,数字经济与区域自我发展能力和主导产业高度关联。数字经济在产业发展基础和综合发展实力较强的区域发展结果与势头均良好;反之则出现较为严重的投入冗余,与区域产业难以联动发展,这一问题在东、中、西、东北四大区域均存在。第四,在我国畅通数字经济的内循环存在可行性,但是需要逐步实现。可在畅通第一梯队、第二梯队各自内循环的基础上,畅通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之间的数字经济循环,依城市群之间的产业链不断扩大内循环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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