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除司法公开的十大障碍

被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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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惠岭 [1 ]
机构
[1]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司法公开; 诉讼权利; 当事人; 民主意识; 法院; 障碍;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让媒体监督。这是行政机关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也同样适用于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努力创造条件使人民群众能够自由民主地、毫无顾虑地对法院工作提出批评,使媒体更加便捷地、自由地、负责任地报道法院的案件审判和其他各项工作。但是,对于很多法院来说,在司法公开方面目前还没有发展到"创造条件"的水平,而仍处在"扫除障碍"的阶段。尽管各级法院都在不断地创造条件,做到更加透明开放,但很多基本的要求目前仍未达到,司法公开道路上的障碍仍然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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