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改革30年的成就举世瞩目。在农村初步形成了维护农民经济利益、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即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开始了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努力构建多元化、竞争性的农村金融体系,逐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逐步放开了农产品市场。同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乡村的治理结构,践行政治民主。但是,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并没有消除,有些深层次的矛盾不在农业和农村本身,而在整个宏观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深化农村改革,就要落实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继续解放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的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