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

被引: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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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常修泽 [1 ]
机构
[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
关键词
基本公共服务; 均等化; 体制保障;
D O I
10.16029/j.cnki.1008-410x.2007.02.015
中图分类号
F123 [国民经济计划及其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1 ;
摘要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应包括全体公民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和原则应该均等以及结果应该大体相等,社会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果的过程中尊重某些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实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从横向上体现“以人为本”和弥补市场公共品“供给失灵”重要的制度安排,也是缓和当今社会矛盾的现实需要和当代世界文明国家社会政策的一个趋势。应本着横向上范围要适中、纵向上标准要适度的“第三方”主张,在提供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公益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基础性服务”,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国防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方面逐步实现均等化,并需要有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城乡协调发展制度、公共服务型政府制度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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