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审查制度运行的双重悖论

被引: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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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彦
机构
[1]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关键词
法规审查; 双重悖论; 运行实效; 完善对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从运行实践观之,法规审查制度存在两大悖论。其一,审查请求权配置不平衡遭遇激励失灵的窘境。立法者所偏爱的重要机关并未行使审查请求权。与之相反,公民、其他组织等成为审查建议的主要提出主体。其二,申请资格门槛低与审查实体要求高之间存在张力。同时,成功的审查个案表明,该制度初步显现出由抽象审查向准附带性审查转化的迹象。为了破解悖论一,立法机关应当慎重评估赋权重要机关的必要性,以避免因长期虚置影响审查制度的权威。更有效的方案是将法律询问答复制度与常委会主动审查进行嫁接。解决悖论二的长远之计应当包括建立审查建议筛选机制等,但近期不宜建立过于严密的筛选机制,以免造成审查制度本身动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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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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