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的激励机制研究

被引: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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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茂中 [1 ]
机构
[1] 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
公平竞争审查; 地方财政波动; 专项奖励资金; 财政转移支付;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8.06.009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由于缺少必要的专项财政激励,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地方实施在整体上进展非常缓慢。根据管理学的激励理论和经济学的外部性理论,除了应当将市场环境的有效改善作为重要的事项纳入地方领导的政绩考核以外,我们还应当特别为此建立专项的激励机制。澳大利亚曾经在20世纪90年代通过特地向各州和领地发放竞争报偿的方式,成功地推进了竞争中立政策的经济改革。我国可以合理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由国务院设立公平竞争审查的专项奖励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对积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省份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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