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领域的约谈制度——理论阐析与制度完善

被引: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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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宁 [1 ]
机构
[1]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
关键词
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 约谈; 行政指导;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国家网信办发布的"约谈十条"中规定的约谈制度不是行政指导,也不是单一行为,而是多个行为的组合,部分属于行政事实行为,部分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约谈可以从《行政处罚法》和《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找到法律依据。在适用约谈制度时应当防止行政裁量权滥用、完善相关程序,规范综合评估制度、加强监督和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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