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农场:中国农业微观组织的未来选择?

被引: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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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秀荣
机构
[1]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公司农场; 小农; 合作社; 现代农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324.1 [农场];
学科分类号
0202 ; 020205 ; 1203 ;
摘要
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国际经验比照和发展趋势判断讨论了几种农业微观组织形态。本文的结论是:在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国际化进程中,促进农地经营权向种田大户集中、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现行政策只具有局部性和短期性作用,不具有摆脱小农缺陷和建立起现代农业的总体性和长期性作用。以企业为母体的租赁式公司农场和以农地股份制为基础的公司农场将成为中国未来农业微观组织的重要形态。其根本原因在于,现代企业形态能够以低交易费用快速有效地扩大农场规模,从而使其在国内产业竞争和国际农业竞争中具有比其他农业组织强得多的经济抗力。政府应当引导条件适宜地区自愿发展公司农场,营造和规范包括法律制度在内的适合公司农场发展的配套环境,前瞻性地考虑可能伴随公司农场而来的新问题和对策,而不应当不支持、被动接受或放任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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