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司法改革的“排头兵”——专访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庭长

被引:18
|
作者
刘贵祥 [1 ]
胡云腾 [2 ]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
[2]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
关键词
巡回法庭; 受案范围; 巡回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案件; 司法; 排头兵;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1 [最高人民法院]; D220 [中央组织、会议及其文献];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204 ; 0305 ; 030503 ; 0307 ;
摘要
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刘贵祥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此外,还任命了四位巡回法庭副庭长。据悉,目前两个巡回法庭均已从2015年2月1日起正式受理各类案件。我刊(以下简称《中法评》)有幸邀请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大法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大法官接受访谈,就巡回法庭的制度设置、受案范围、法官遴选、纪律监督、职业保障以及新近开庭审理的"第一案"等重要议题作了深度解读。
引用
收藏
页码:1 / 8
页数:8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