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性自主权的界定及其私法保护

被引: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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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卫华 [1 ]
机构
[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副庭长、法学博士湖北武汉430071
关键词
性自主权; 侵权; 私法保护; 司法实践;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5.01.011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对性侵犯的规定仅限于公法,而私法阙如,理论研究也有待加强。对自然人性方面的权利可以性自主权命名,并加以保护。性自主权是指依法自主表达其性意愿、自主决定实施其性行为,实现其性欲望的权利。性自主权表现出半克减性、非财产性、专属性和性别上的无差异性的特征,在内容上由拒绝权、自卫权、承诺权、选择权构成。性自主权的侵权责任方式经历了由刑事责任到民事责任的演进,在构成要件及抗辩事由上有一定的独特性和表现形式。在现行立法不完善的情况下,应充分发挥一般人格权的解释、创造、补充功能,实现对性自主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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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 [1] 人身权法论[M]. 人民法院出版社 , 杨立新著, 2002
  • [2] 民法总论[M]. 法律出版社 , 梁慧星著,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