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

被引: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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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杭平 [1 ]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事实问题; 法律问题; 混合问题(法律适用); 实用主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对司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由于"事实"与"法律"不能从本体论或认识论上加以界分,采用分析的进路区分"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很难奏效,诉诸实用主义的进路在某种意义上就在所难免。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国家均积累了丰富的实用性、经验性区分标准,殊值我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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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22 / 336
页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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