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与平等——评我国的高校招生制度

被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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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前红 [1 ]
徐亦鹏 [2 ]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2]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高校招生制度; 配额制; 形式平等; 实质平等;
D O I
10.13415/j.cnki.fxpl.2010.03.021
中图分类号
G647.32 [];
学科分类号
040106 ;
摘要
基于我国国情而论,为了实现公民高等教育机会的实质平等,在我国高校招生制度中有必要采取配额制,亦即将招生名额按照一定标准进行分配。现行的分省配额制有诸多弊端,不仅不利于公民平等教育权的实现,而且造成了国内社会的种种矛盾。应当对分省配额制进行调整,一种以大区为划分基础的配额方式或可成为适应现实需求的改革方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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