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但目前存在现实困境:教育立法尚不能满足教育治理及其制度创新的需求,难以给教育治理现代化提供必要的保障;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作为教育治理者的角色转换尚未完成,教育领域多元主体之间的互动、合作机制缺乏;教育治理的价值目标与现实有较大的差距,公民有序参与教育治理的能力和动力不足。应从以下方面进行推进:构建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大力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以教育行政管理的改革和创新为关键,提升政府教育管理服务水平;强化学校作为公共教育治理的重要主体地位,提高学校自主治理能力;确立多元主体在教育治理中的地位和权利,推动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