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术期刊
论文检测
AIGC检测
热点
更多
数据
雇佣关系调整的法律分界——民法与劳动法调整雇佣类合同关系的制度与理念
被引:72
|
作者
:
郑尚元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郑尚元
[
1
]
机构
:
[1]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来源
:
中国法学
|
2005年
/ 03期
关键词
:
雇佣契约;
劳动合同;
民法;
劳动法;
D O I
:
10.14111/j.cnki.zgfx.2005.03.009
中图分类号
:
D923 [民法];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5 ;
摘要
:
《合同法》起草时曾设定一类有名合同——雇佣合同,但雇佣合同最终没有体现在《合同法》中,近年来民法学界开始涉及雇佣合同问题。《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合同实质上也是一种雇佣合同,民法与劳动法调整雇佣关系有着各自相应的区界。本文对传统雇佣契约与劳动合同之间存在的差异进行了分析,指出民法与劳动法所调整的雇佣关系是一种互补关系,两者在调整雇佣类社会关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
引用
收藏
页码:80 / 89
页数:10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