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

被引: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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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宇 [1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公有制; 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123.9 [市场机制与市场调节]; F121.21 [全民所有制];
学科分类号
0201 ; 020105 ; 020201 ;
摘要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最重要的制度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它包括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二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兼容或结合。无论从逻辑还是从历史看,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核心问题。理论逻辑和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在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之间既有内在的一致性和兼容性,又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和冲突。这种对立统一的关系,根源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特殊性质以及由此导致的商品性与非商品性并存的二重属性,并表现在产权结构的直接社会性与局部性、计划与市场、等量劳动互换与等价交换、劳动力的主人地位与商品属性、市场经济与共同富裕等具体方面。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又要体现公有制的要求;既要发挥市场经济的长处,又要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就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实质,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精髓。深刻把握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这种特殊关系,在发挥市场决定作用的同时,更好地体现和发挥公有制经济的特点和优势,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更好结合,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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