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数字贸易规则,还是数字经济规则?——新一代贸易规则的中国取向

被引: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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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玉良 [1 ]
彭羽 [1 ]
高疆 [1 ]
陈历幸 [2 ]
机构
[1]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2]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数字技术; 贸易规则; 数字经济; 数字治理;
D O I
10.19744/j.cnki.11-1235/f.2022.0108
中图分类号
F746 [世界进出口贸易概况]; F49 [信息产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020202 ; 020206 ; 1201 ; 1202 ;
摘要
全球国际贸易规则正在向以数字促进贸易的第三代贸易规则推进,并在不同区域贸易协定形成了RTA复杂网络结构。数据兼具非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特征决定了数字技术领先经济体企业具有通过数据加工创造贸易的能力和优势。美国推出以数字服务自由化为核心的数字贸易规则反映了其在数字技术领先带来的贸易利益,但不能代表绝大多数WTO成员方的贸易利益,也不符合中国在多边和区域贸易协定中的贸易利益。中国货物贸易的比较优势决定了商贸便利化规则依然是中国关注的重点,同时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的相对优势地位以及国内完备的供应链体系决定了数字经济规则是中国新一代贸易规则的基本导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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