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修复在许多国家成为一项法律制度和法律义务后,无论是行政领域还是司法领域,环境修复的实践都在日益增加。设立合理的修复目标是相关立法和实践中的重要问题之一。各国法律确定的修复目标一般是将环境修复到其受损害前的状态,但是实践中所确定的目标与立法上确定的目标往往有偏差,有时甚至差距甚远。实践中的目标是多种利益博弈的结果。在确定环境修复目标时应当综合考虑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污染风险控制的需要、污染场地的开发利用性质、受影响主体的诉求、经济和技术合理性等因素,才能更好地协调法律目标与现实目标的关系,使两者更好地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