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社会治理:传媒公共性的实践逻辑

被引: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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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良荣 [1 ,2 ]
张华 [2 ]
机构
[1] 复旦大学传播与国家治理研究中心
[2]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关键词
传媒公共性; 传媒实践; 社会治理;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206 [传播理论];
学科分类号
050302 ;
摘要
三十余年的传媒改革,即不断探索如何更好地处理传媒与政府、市场、社会关系这一过程,深化了我们关于传媒公共性的认识。传媒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走向公共性。公共性是传媒在具体的现实场景中的实践逻辑。在社会变迁、政策变迁和媒介变迁的现实背景下,传媒公共性实践就是作为多元主体之一参与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以平等、公平、公正、开放为圭臬,为多元社会中的各利益群体提供意见表达和沟通的平台,从而"制造社会共识"。这也是传媒和政府、市场、社会各自目标和利益的最佳契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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