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营医疗机构的市场准入规制——以法经济学为视角

被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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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蓉 [1 ]
机构
[1] 湖南商学院法学院
关键词
民营医疗机构; 民营医疗机构市场准入; 医疗市场失灵; 政府干预;
D O I
10.16339/j.cnki.hdxbcjb.2016.05.022
中图分类号
R197.3 [医院、综合医院];
学科分类号
1004 ; 120402 ;
摘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多元化医疗服务竞争机制的形成需要民营医疗机构市场准入。在我国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政策下,民营医疗机构有了一定发展,但却存在逐利性和市场退出制度缺失等问题。引发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医患信息不对称、医疗服务负外部性、供给诱导需求、医疗公共产品短缺等市场失灵现象。基于此,为确保医疗事业发展和医疗安全,政府应以从严规制与从宽规制相结合的方式,对民营医疗机构市场准入适度干预,建立民营医疗机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明确其市场准入条件和准入范围,建立市场退出制度,以促进和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快速和稳定发展。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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