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化权:人格符号的利益扩张与衡平

被引: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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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晓尧 [1 ]
机构
[1] 中山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广东广州510275
关键词
商品化权; 人格符号; 利益衡平; 反不正当竞争法;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5.03.013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人格的符号要素具有识别功能。商品化权的出现,旨在保护人格符号要素的商业价值。保护人格的符号价值和财产属性,必须突破传统人格权利的初始配置,解决人格利益变化后的权利再分配问题。人格符号的扩大保护,并不意味着权利的绝对化,对其进行合理限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商品化权的保护超出了传统人格权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范围,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调整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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