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数字市场反垄断监管的方法与观念反思

被引: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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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山 [1 ]
机构
[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数字市场; 反垄断法; 错误成本; 反垄断学派;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03 ; 0301 ;
摘要
二十多年来,美国反垄断法的消极实施,放任了由垄断行为造成的市场集中度升高、竞争减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重新激活了反垄断的民粹主义,也推动了美国国会的数字市场反垄断立法议程。反思美国数字市场监管方法与观念,长期以来反垄断法解释的学派化形成并固化的错误成本假定是症结,影响了数字市场监管的决策依据选择。当前,美国立法议案推动的从行为规制向主体规制的模式转变具有积极意义,但结果和成效均有待观察。对中国而言,更为关键的是明确数字市场反垄断中维护市场竞争的核心目标,在现行《反垄断法》结构下充分纳入数字市场相关考量因素,并确立数字市场反垄断法解释与适用中漏判成本大于误判成本的决策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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