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合约对我国合同制度的影响与对策

被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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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润 [1 ]
卢迎 [1 ]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关键词
合同法; 区块链; 智能合约; 网络空间行为; 计算机代码;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在区块链技术的作用和影响下,我国现行合同制度中的相当一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智能合约的发展要求:一是智能合约影响现行合同制度中合同要约和承诺的撤回、撤销规则;二是对合同效力的判断变得更加复杂;三是改变现行的合同履行方式;四是导致合同变更、合同解除难以实现;五是合同违约责任难以追究。面对智能合约带来的影响和冲击,不宜机械地"死守"现行合同制度,而是要积极、客观地看待区块链技术的特殊性,在确保双方当事人之间充分知晓且愿意采用智能合约的方式订立合同的前提下,对现行合同制度中的部分规定可以考虑不予适用于智能合约;要逐步完善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变更、合同解除、违约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安排,促进合同制度与智能合约顺利衔接、协同发展;要加强对智能合约的应用研究,解决应用实践中面临的相关技术难题;要强化对智能合约发展的政策支持,推进智能合约在我国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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