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制度并轨对我国就业形势的影响

被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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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志斌 [1 ]
机构
[1] 国家统计局
关键词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就业形势; 失业保险制度; 再就业服务中心; 失业率; 生活费; 就业; 人力; 失业保险基金; 企业; 企业管理; 劳动力供给; 基本生活保障;
D O I
10.16110/j.cnki.issn2095-3151.2002.59.002
中图分类号
F842 [中国保险业];
学科分类号
020204 ; 120404 ;
摘要
国务院决定,从2001年起国有企业原则上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企业新的减员原则上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企业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即下岗与失业并轨,简称并轨,下同)。此项政策的实行将对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产生何种影响,并轨能否平稳进行,城镇失业率是否会大幅上升,这一系列问题都是政府和社会普遍关心的。本文拟在研究现有统计数字的基础上,对“并轨”政策的实施给我国的就业形势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初步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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