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评价与政策取向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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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平 [1 ]
江飞涛 [1 ]
王宏伟 [2 ]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
[2]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
调整与振兴规划; 选择性产业政策; 功能性产业政策;
D O I
10.16304/j.cnki.11-3952/f.2010.10.001
中图分类号
F123 [国民经济计划及其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1 ;
摘要
2009年年初,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钢铁、有色金属、石化、汽车等十个产业实施调整与振兴规划。调整振兴规划是短期应对危机措施(保增长)和中长期产业发展政策(调结构)的结合,其中,"调结构"政策是原有产业政策的延续,具有直接干预市场、以政府选择代替市场机制和限制竞争的管制性特征,是典型的选择性产业政策。从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实施效果来看:1、振兴规划在保增长、扩内需方面作用显著。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保增长的政策应转向促进增长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衡健康发展方面来。2、振兴计划在调结构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过于依赖行政手段,政策存在许多值得商榷之处,并由此可能带来负面效应。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十二五"期间的产业政策应将重点转为深化体制改革、实施完善的竞争政策和市场友好型的功能性产业政策,避免实施选择性产业政策,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从根本上推动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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