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草案)》该如何通过宪法之门——评一封公开信引起的违宪与合宪之争

被引:81
|
作者
童之伟 [1 ]
机构
[1] 华东政法学院
关键词
平等保护; 物权法草案; 公有财产; 私有财产; 违宪嫌疑; 解释宪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5 ;
摘要
看不出《物权法(草案)》有背离社会主义原则的问题,但在宪法眼中不同主体的物权应区别保护不应平等保护。物权法起草过程一直有忽视宪法的相关规定的倾向;现行《物权法(草案)》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确有违宪嫌疑。宪法是包括民法在内的整个法律体系的根本法,不单纯是公法。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不一定必然不违宪。民法是具体宪法架构下的具体的民法,不宜脱离一国的现行宪法抽象谈论民法应该是什么样的。法治要求将实现价值追求与进行合宪性操作统一起来,不能以任何借口模糊违宪合宪界线或回避违宪合宪判断。处理私权利与公权力关系的价值追求应该是实现两者的平衡。现行宪法有关条款间文义上存在抵牾,区别保护和平等保护主张都有一定宪法依据但又都与另外的相关宪法条文有相悖处。在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贯彻平等保护原则的《物权法(草案)》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最好按平等保护价值取向正式释宪。立法不能代替释宪。应通过宪法解释消除宪法条款间的抵牾。对不同主体的财产实行平等保护是以国家、集体在财产占有方面已经占据了优越宪法地位为前提的,是以国家、集体事实上占有和垄断社会全部财产中的基础性部分为前提的,这种平等只是宪法上和事实上公有主体居优前提下的法律上的平等。真正实现物权平等保护只会加强不会削弱公有经济的主体、主导地位。
引用
收藏
页码:4 / 23
页数:20
相关论文
共 8 条
  • [1] 宪法实施灵活性的底线——再与郝铁川先生商榷
    童之伟
    [J]. 法学, 1997, (05) : 16 - 18
  • [2] 公法与私法[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日)美浓部达吉著, 2003
  • [3] 法权与宪政[M]. 山东人民出版社 , 童之伟著, 2001
  • [4]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梁慧星[编著], 2000
  • [5] 世界宪法全书[M]. 青岛出版社 , 姜士林等主编, 1997
  • [6] 国家所有权研究[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王利明著, 1991
  • [7] 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M]. 人民出版社 , 赵紫阳报告, 1987
  • [8] 联邦党人文集[M]. 商务印书馆 , (美)汉密尔顿(AlexanderHamilton)等著, 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