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的双重属性——作为立法审查的合宪性审查

被引: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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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贤君 [1 ]
机构
[1]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草案; 立法审查; 合宪性; 委员会; 双重属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作为立法审查的合宪性审查不同于宪法监督意义上的合宪性审查,其性质属于立法程序,其理论依据是立法权受合宪秩序约束和国会自律,意在维护宪法秩序统一,提高立法质量,评估法律案的合宪性。立法审查的主体是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查对象是法律案,审查原则应是在服从"不抵触"的前提下,遵守宪法、违反宪法之禁止以及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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