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广告创意主体多元化现象解读

被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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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佳娃 [1 ]
机构
[1] 东北林业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互联网+; 广告创意; 主体多元化;
D O I
10.14013/j.cnki.scxdh.2015.17.010
中图分类号
F713.8 [广告];
学科分类号
050302 ; 1403 ;
摘要
互联网自诞生以来,以其开放生态、创新驱动等特征迅速得到普及和发展。目前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6.68亿人次,在政府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后,推动了这一网民群体进行广告创意领域,使得广告创意主体呈现多元化现象。主要表现在:地域分布多元化、年龄结构多元化、文化背景多元化、职业经历多元化、收入水平多元化。这一多元化现象推动了广告创意更好的发展,拓展了创意思路和呈现了贴近受众的宣传内容及方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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