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明权行使的要件及效果论——对《证据规定》第35条的规范分析

被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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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云吉 [1 ]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释明权; 处分权; 请求原因; 诉讼请求; 案由;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3 [];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证据规定》第35条对于释明要件规定的不明确导致实务适用中出现了"法律性质或效力认定变更说"与"诉讼请求变更必要说"的争论。采不同的要件理论,当事人不响应释明时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因此《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并不能类推适用于所有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行为效力与法院认定不一致的情形"。同时由于对诉讼标的理论以及当事人处分权范围理解上的差异,导致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之间出现了矛盾,进而加剧了实务适用上的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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