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生殖与自然法则

被引: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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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士国 [1 ]
机构
[1] 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
关键词
人工生殖; 自然法则; 胚胎; 法律完善;
D O I
10.19684/j.cnki.1002-4603.2014.13.008
中图分类号
D922.16 [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生育权主要是妇女的基本权利,也是男子的权利;既是人格权,也是身份权。生育权是人工生殖的权利基础。人工生殖应以子女利益为最高原则。人工生殖应遵循自然法则,有限度使用人工生殖技术。胚胎为生命的萌芽和种子,不能继承,植入胚胎以须以精、卵出自者生存为条件。我国应在现有规范基础上制定人工生殖法,对胚胎属性、人工生殖的亲子关系、人工生殖伦理原则、人工生殖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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