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回应人民法治需求"是民法典物权编的基本指导思想。物权编增设了无居民海岛所有权、居住权等新的物权种类,完善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关规则,并对物权的设立和行使作了符合绿色原则的限制。用益物权分编反映了新一轮土地制度改革的成果,将承包地产权结构界定为"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明确了土地经营权的权利内容,并赋予其登记能力;删除禁止耕地抵押的规定,为农地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可能;修改"二轮"承包之后的延包规则,给予承包农户稳定的土地经营预期。基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担保物权分编扩充了担保财产的范围,允许担保财产的概括性描述,为未来财产进入融资担保领域提供了前提;删除了具体担保物权登记机构的规定,为建立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制度留下了空间;丰富了同一财产上竞存担保物权的优先顺位规则,增加了担保交易的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