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找到相关数据
民法,给程序以应有的地位
被引:23
|作者:
崔建远
[1
]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律学系
来源:
关键词:
民法制度;
实体权利;
程序;
民事诉讼法;
地位;
D O I:
10.15984/j.cnki.1005-9512.1998.02.002
中图分类号:
D925.18 [];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民法在总体上忽视程序机制,尤其是把诉讼程序统统交由民事诉讼法去规定。这已经带来不良后果。由于未充分考虑到程序机制来设计民法制度,结果有的民法制度不合理,有的过于复杂,有的增加了设计难度,有的适用时疑问迭生。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民法必须高度重视程序所起的...
引用
收藏
页码:2 / 2
页数:1
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