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国的政府间财政关系

被引: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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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谭融
罗湘衡
机构
[1]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天津 300071
[2]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关键词
政府间财政关系; 分税制; 财政平衡体系; 协调机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15.16 [];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财政关系是政府间关系的核心。德国实行三级政府相对独立的财政体制,通过税收体系的划分明确各级财政管理机构的管辖权。专享税与共享税并存并以共享税为主体的分税制以及横向、纵向相结合的财政平衡体系,使联邦政府在政府间财政关系中据有优势,同时保障了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独立地位。联邦政府财政计划委员会作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协调机制兼顾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利益,保证了各级政府间的沟通与合作,有效维护了相互依存的德国政府间财政关系模式。如今德国政府所进行的财政平衡体系改革,将推动其政府间财政关系朝着更加协调和稳定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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