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立法不具有可行性

被引: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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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绍坤 [1 ]
机构
[1] 烟台大学 山东烟台264005
关键词
物权法; 居住权; 可行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尽管许多国家的民法都规定了居住权,但在我国物权法中设置居住权缺乏可行性,因为从居住权的立法结构来看,居住权不能脱离人役权的框架独立构建,而我国《物权法(草案)》并未规定人役权;从居住权产生的社会基础来看,居住权设计的初衷大多与家庭无法解决的养老问题有关,而我国养老问题大多由家庭解决;从居住权的功能来看,其功能与物权法的功能相违背,且可以为其他制度所取代;从居住权的存在价值来看,我国没有设置居住权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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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 [1] 法国物权法[M]. 法律出版社 , 尹田 著, 1998
  • [2] 德国当代物权法[M]. 法律出版社 , 孙宪忠著,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