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反垄断:我国应当建立温和型的反垄断制度

被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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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慈蕴 [1 ]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 100084
关键词
垄断; 反垄断; 本身违法原则; 合理原则; 严厉型反垄断; 温和型反垄断;
D O I
10.13613/j.cnki.qhdz.000964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自美国1890年颁布《谢尔曼法》以来,反垄断制度已经走过一个多世纪的历程,但至今人们对反垄断法的功过是非仍争论不休。反思反垄断必须承认反垄断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对此目的而言,反垄断制度功不可没。但是,纵观各国反垄断实践,又不得不承认反垄断制度有时也打击了竞争积极性,成了一种"恶法",这表明反垄断制度具有特殊性。我国当前正在制定反垄断法,制定何种反垄断法能使反垄断制度更具适应性是值得思考的问题。文章提出建立温和型反垄断制度的观点,并阐述相应的理由,以期引起学界和立法界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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