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私了后反悔 缘何法院也支持

被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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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莉莉 [1 ]
机构
[1]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关键词
法院; 劳动者; 司法机关; 生产力; 因工负伤; 创伤; 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待遇; 用工单位; 用人单位; 伤残补助金; 私了; 劳资纠纷; 劳动争议; 《劳动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0.5 [解释、案例]; D922.5 [劳动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030105 ;
摘要
章某自2012年2月16日开始在某彩印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140元,合同期限三年,公司未为其参保。2012年4月2日,章某在工作中受伤,公司支付了医疗费。2012年5月10日,双方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章某10280元(含后期治疗费、误工费、工伤补偿工资等),章某不再是公司员工。2012年11月,章某被认定为工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2013年3月,章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彩印公司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合计137219元。仲裁委于2013年4月25日裁决,双方劳动关系自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彩印公司支付章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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