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严:民法典人格权编的首要价值

被引: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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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2]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民法典》人格权编; 人格尊严; 人格权; 财产权;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人格尊严的至高无上性,也必然要求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立法充分彰显人格尊严的基本理念和精神,这是整个人格权法的价值基础,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宗旨就在于维护人格尊严。在人格权的行使过程中,人格尊严和自治也会发生冲突。在此情形下,如果法律对私法自治没有任何限制,就意味着要尊重当事人的自治,但由此会带来导致不利于人格尊严的结果。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将人格尊严作为其首要价值,就必然要求在人格尊严与财产利益的保护发生冲突时,应当向人格尊严保护倾斜,这种优先保护人格尊严的价值理念对于准确理解和运用人格权编的规则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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