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代议机关至上论”的回应

被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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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娟 [1 ]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代议机关至上论; 宪法; 宪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代议机关至上论"是对今日中国的宪法理论和宪政实践的漠视,然而宪法研究和实践不可能再回到从前。没有任何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不受限制的,代议机关也不例外。中国宪法正在成为维护公民基本权利的法,而不仅仅是纲领或宣言;宪法司法化是手段而非目的,自由和尊严才是宪政的追求。与民主一样,我国宪政并不完美,宪法司法化需要学习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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