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概念的再界定

被引: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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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隐私权; 民事权利; 具体人格权;
D O I
10.16094/j.cnki.1005-0221.2012.01.007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隐私权在我国虽然已经得到广泛承认,但是关于其边界等问题仍然存在争议,需要继续研究。隐私权固然存在宪法上的基础,但是主要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它的具体属性应当是具体人格权而非一般人格权,而且应当在我国未来的《人格权法》中得到规定。隐私权主要包括生活安宁和私人秘密两个方面,未来隐私权的内容也应当以此为基础进行发展和扩张。个人信息资料权不宜纳入隐私权的范畴,它是相对独立于隐私权的一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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