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混乱与迎法下乡——河南宋村法律实践的解读

被引: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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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董磊明 [1 ,2 ]
陈柏峰 [3 ]
聂良波 [1 ]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
[2] 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法律实践; 结构混乱; 语言混乱; 迎法下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7 [地方法制];
学科分类号
0301 ;
摘要
与费孝通"乡土中国"的理想类型相比,今天,农民的价值观念、行为逻辑和联结模式都正在发生质变。当下中国农村,已不是"乡土中国"、"熟人社会"所能简单概括,乡村法律实践的场景和逻辑也随之发生变迁。农村的社会结构、价值观念的剧变,加剧了法律的荷载。农村社会呈现出"结构混乱",而非仅仅是"语言混乱",这导致了当前村庄内生力量无法有效整合秩序。在越来越具有现代性特征的乡村社会,国家法律已日益成为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新农村建设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迎法下乡"已有了现实需求。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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