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产业与数字贸易壁垒规制——现状、挑战及中国因应

被引: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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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龙 [1 ]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关键词
数字经济; 数字贸易壁垒; 数据流动; 隐私数据; CPTPP; USMCA; EPA; GDPR;
D O I
10.19654/j.cnki.cjwtyj.2020.08.005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F752 [中国对外贸易];
学科分类号
020206 ; 1201 ;
摘要
当前以WTO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不能适应数字经济产业与数字贸易迅速发展的尖锐挑战问题,以CPTPP、EPA和USMCA为代表的新型区域贸易协定在推动数据自由流动和规范数字贸易壁垒方面已经取得相应的成果,GDPR在推动数据自由流动和保护个人隐私数据方面也开创了很多新的标准。新型区域贸易协定顺应数字贸易的需要,禁止数据中心非本地化设置,在跨境数据流动和个人隐私保护方面建立起协调发展的机制。中国在服务贸易协定谈判中应当坚持引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同时加快国内立法与法律修订,构建促进数据自由流动、企业公平竞争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协调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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