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服务的三元治理——以岳阳市农村公共服务为例

被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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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彩红 [1 ]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
关键词
中部地区; 农村公共服务; 三元治理; 村民自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422.6 [农民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农村公共服务治理作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就中国中部地区的农村公共服务治理而言,已有治理方式导致了公共服务碎片化,并产生了诸多矛盾,这是农村公共服务有效治理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之一。中部地区农村公共服务治理要超越村民自治和政府治理的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思路,实现以政府为主导、村民为主体、市场社会参与的三元有机结合的方式。在公共服务的决策方式上以村民自治为主,在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上以政府为主导、三元结合,在公共服务的监督评价方式上以村民和政府二元结合为主。通过整体协同的三元有机结合的方式,实现中部农村公共服务治理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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