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的增长效能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被引: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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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虎涛 [1 ]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关键词
数字经济; 增长效能; 高质量发展; 创造性破坏; 人工智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F124 [经济建设和发展];
学科分类号
0201 ; 020105 ; 1201 ;
摘要
技术革命浪潮的增长效能由其在连接+能源+材料三重维度的技术变迁及其所形成的净创造效应所决定。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为代表的数字经济1.0虽然深刻地改变了生产组织形式和产品类型,但却未能实现黄金30年时期的生产率、积累率和实际工资的协同增长,反而出现了三者的长时间"脱耦"。这其中固然有测度困难和时滞的问题,但根本原因在于这一时期的数字经济主要停留在交易的"连接"技术突破上,而缺乏能源和材料的实质性进展,因此总体净创造性效应较弱。与以互联网和计算机为代表的第一代数字经济相比,以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经济2.0因其可实现生产领域的"连接"突破,有着更大的净创造效应和更为广阔的应用前景,但要避免出现第一代数字经济的诸多弊端,仍需要通过制度创新引导数字经济的创新领域和发展方向,使其实现从小范围、窄领域的服务业局部繁荣到大范围、多领域的产业渗透,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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