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许可:制度优势与法律构造

被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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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锐
机构
[1]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 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开放许可; 制度激励; 法律构造;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41 [著作权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版权法中的开放许可是权利人自愿放弃部分权利,允许公众在一定范围内,遵循相关规则自由使用作品的许可模式。不同于产权化路径下的传统"先授权后使用"的版权许可模式,开放许可以"部分所有权保留"的模式允许公众在一定范围内自由使用作品。毋庸置疑,开放许可能够促进作品的有效利用与传播,其共享理念和运作模式与互联网产业的利益诉求高度契合。然而,长久以来,开放许可并未被真正纳入到版权法的调整范围。开放许可的制度激励不足和相关规范的缺失,使得其优势难以真正发挥。鉴于此,版权立法有必要关涉开放许可,利用公共政策引导和推动开放许可的实施,并完善开放许可协议的效力规则与救济机制。惟其如此,才能实现开放许可运动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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