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以来各类人口调查和相关学者的研究结果显示,目前的低生育水平的实现有外在政策强力的作用,更有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内生化的作用;真实的生育水平既不是调查包括人口普查所显示的那样低(低于1.5),也不是有关部门和政府所想象的那样高。调查显示农村居民平均生育意愿不会高于2个孩子,这是生育率持续稳定的根本。众所周知,为了保证人口稳定持续的发展,应使妇女生育率保持更替水平或至少接近更替水平。从人口发展规律和人口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规律出发,结合当前我国居民生育意愿和生育水平走低的实际,我们应该抓住生育政策调整的最佳时期,调整应该在最佳时期即未来5-10年内完成。